心理學家Paul Bloom告訴我們,偏見(Prejudice)其實是自然而且理性的,大多時候甚至是道德的。我們看到一個人、一件事,我們會用過去的「經驗」,去對眼前這個人或事物作出分類,去定義對方是怎樣的一個人,去看眼前那件事該會有怎樣的發展,大多時候我們的猜測是合理地,但也有很多情況是誤解的。重要的是當我們正在產生偏見時,我們要知道如何處理這樣的狀況。
Bloom舉了一個共和黨選前辯論會上的觀眾提問為例,那位觀眾問台上的候選人:「美國國內現在有很多人在受苦,為什麼還要把錢花在國際救援上?」Bloom說,這是因為我們和人接觸時,會有區分內群體與外群體的習慣,然而這並非全然是壞事,在上述的例子中,就是一種展現民族意識,愛美國人自己勝過愛其他民族,展現了一種團結的氛圍和凝聚力。
另一個關於偏見的例子,是史丹佛心理學家的研究,他們發現同樣犯了殺人罪,屏除所有其它因素後發現,右邊的黑人比左邊的白人更容易被判更重的刑罰,只因為他的膚色。
現在我們知道偏見在所難免,那應該如何去對抗偏見呢?
Bloom分享了兩個方式:
一、 透過「感化」,學習感同身受
從事慈善事業的人都知道,秀出一堆死亡或挨餓的人數,比不上好好述說一個挨餓的非洲孩子的成長背景。而透過瞭解一個個體的生命故事,更容易讓人感同身受,進而瞭解一個群體的處境。
二、 以公正的角度來判斷道德——透過法律的約束
性別、種族、外表等偏見,很多時候我們的理性會告訴自己懷有那樣的成見是不對的,因此透過法律我們能夠限制、約束自己,避免歧視和偏見的行為傷害到另一個群體。
偏見是人性最基礎的二元性,膽識、本能、情感等都會影響我們的能力判斷 但我們同時也能做出理性判斷去避免或減少這樣的偏見。
Source: Paul Bloom: Can prejudice ever be a good thing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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